【法廉时评】告别“护身符”思维:行政拘留15岁少年背后的法律进阶

来源:国廉评论app

2026-02-1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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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未亮,十余名车主的报案电话打破了天津市某区的宁静,豪车玻璃被砸、贵重物品被盗,而作案者竟是两名十几岁的少年。

天津警方通报了一例行政拘留案件:15岁的李明与17岁的张军从外省窜至天津某区,撬砸10余辆豪华汽车实施盗窃。

17岁的张军被刑事拘留,而刚满15岁的李明则被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这是自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天津市首例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案件回顾

2026年1月某日凌晨2时许,15岁的李明伙同17岁的张军从外省窜至天津市某区。

两人选择了一种极具破坏性的犯罪手段:撬砸汽车玻璃。他们的目标明确,专门针对豪华汽车下手,共破坏了10余辆车的车窗。

在警方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这两名少年从车内窃得了项链、现金等贵重财物,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案件影响恶劣,不仅因为财产损失严重,更因为作案者的年龄和作案手段。

新法实施

以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14至16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一般不执行行政拘留。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作出了重要调整,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的规定。

新法规定,对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多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此次天津案件中,15岁的李明被认定为“跨区域结伙、以破坏性手段撬砸多辆汽车实施盗窃,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符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情形。

执法实践

新法施行一个多月以来,已在全国多地产生实际影响。除了天津的这起案件,广西桂林、湖南湘潭县、广东湛江等地也出现了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在广西桂林,14岁的驺某与16岁的余某因纠纷在网络上相互进行言语攻击,之后约定“约架”。双方纠集人员发生纠纷并产生肢体冲突后,警方抓获了包括驺某、余某在内的11人。

警方依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结合涉案人员违法情节及年龄情况,对驺某、余某等4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法律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这些案件释放出多重信号:年龄不再是部分未成年人肆意妄为的“护身符”。

新法传递出“教育为主绝不等于纵容无度”的态度。对于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必要的惩罚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形式。

新法完善了我国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法律干预体系,通过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衔接,构建出从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的梯度处置体系。

社会意义

“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对违法未成年人的“惩”“救”不及时,很容易导致他们走向更严重刑事犯罪。

天津市这起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既要保护也要教育的平衡。通过精准惩戒与刚性矫治的结合,新法旨在实现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有效干预。

年龄不再是“免罚金牌”,未成年人也应当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这起案件的办理极大压缩了过往对一些违法未成年人“不予拘留”“一放了之”的范围,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积极意义。

在天津警方通报的案件中,一名被拘留的15岁少年在面对审讯时低着头说:“我忘记自1月1日起,14岁就可以拘留了。”

这次法律修订改变的不仅是法条本身,更是社会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认知与应对方式。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用实际案例告诫所有人,法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的屏障,既包括保护,也包含必要的惩戒。 

撰稿人   康桥

来源    光明网   新闻晨报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