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廉解读】审判者与被审判者:张扣扣案与曹建国落马的司法公信力启示

来源:国廉评论app

2026-02-2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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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曹建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消息,再度将张扣扣案推至舆论中心。公众热议的"天道好轮回"并非巧合,而是源于一个残酷事实:曹建国在张扣扣案审判中,因自身长期违纪违法(收受王家贿赂、包庇亲属),在适用自由裁量权时犯下主观误判,直接导致了张扣扣案的枉法裁判。这一"腐败审判"与"腐败落马"的戏剧性关联,深刻揭示了司法公信力崩塌的根源。

一、厘清事实:违纪违法与枉法裁判的直接因果链

2019年张扣扣案二审中,曹建国作为主审法官,明知王家与自身存在长期利益输送(收受王家巨额贿赂、包庇其亲属),却在辩护律师提出精神鉴定申请时,故意驳回申请,坚持判处死刑。官方通报明确指出,曹建国"利用职务便利为王家谋取利益",这一违纪行为直接渗透至张扣扣案的审判过程。他并非基于法律事实作出裁量,而是将自由裁量权异化为"私利工具"——在明知张扣扣可能受精神创伤影响的情况下,主观误判其刑事责任能力,刻意回避关键鉴定,最终导致死刑判决的错误形成。这不是法律技术问题,而是腐败驱动的主观误判。

二、司法公信力崩塌的三重根源

第一重根源:腐败者主导的"正义"制造了二次伤害

张扣扣案悲剧始于1996年其母被杀案的不公判决。当曹建国作为"司法执行者",却与王家形成利益共同体,其主观误判(基于受贿)在张扣扣案中雪上加霜:他不仅驳回精神鉴定,更在判决书中刻意淡化王家对张家的长期压迫。公众质问:当审判者本身就是腐败链条一环,法律如何能成为"正义的化身"?这种"腐败审判"对受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远超案件本身。

第二重根源:主观误判的"腐败逻辑"解构程序正义

在张扣扣案二审中,曹建国的主观误判具有鲜明的腐败特征:

动机腐败:收受王家贿赂后,刻意回避对张扣扣精神状态的审查;

裁量腐败:将"被告人无精神问题"的结论,建立在自身利益而非医学证据上;

结果腐败:坚持死刑判决,实为向王家"交差"。

当司法裁量权被腐败逻辑主导,程序正义的"技术性瑕疵"便成为"系统性腐败"的证据。公众不再质疑"法律是否公正",而是质疑"谁在操控法律"。

第三重根源:舆论共鸣的深层逻辑——腐败与正义的"反向叙事"

"一个为母报仇的孝子死了,一个审判他的贪官却活了几年才进去"的舆论共鸣,本质是公众对"腐败审判"的愤怒。曹建国的违纪违法(与王家利益捆绑)直接导致张扣扣案的枉法裁判,这种"腐败制造冤案"的逻辑链条,比单纯"司法不公"更具冲击力。公众不是在等待"天道好轮回",而是在控诉:当审判者自身就是腐败分子,法律如何能被信任?

三、司法公信力重建的三个关键突破点

张扣扣案与曹建国落马的"腐败-冤案"关联,为司法改革敲响警钟:

1. 自由裁量权必须"嵌入防腐机制":

曹建国案证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若缺乏防腐约束,极易沦为腐败工具。司法系统应建立"裁量权动态监控平台",对敏感案件的裁量依据(如精神鉴定驳回理由)实行强制留痕、第三方复核,杜绝"主观误判"的空间。

2. 案件审理必须"暴露于阳光之下":

张扣扣案的争议根源在于程序不透明。司法系统需推行"敏感案件全程直播+裁量说理公开"制度,让公众能直观看到"为何驳回鉴定",而非事后质疑"是否受贿"。曹建国的主观误判之所以被揭露,正是因为其违纪行为被查,但若能提前透明化,冤案本可避免。

3. 司法腐败必须"零容忍穿透式追责":

曹建国的落马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对司法腐败必须实行"穿透式追责"——不仅追究落马法官,更要倒查其在任期间所有案件的裁量依据,对因腐败导致的冤错案启动国家赔偿与程序纠错。唯有如此,才能让公众看到:司法腐败的代价,远高于个案的"公正"。

编后按

张扣扣已伏法,曹建国即将面临法律严惩。当审判者因自身腐败而成为被告,法律以其最严苛的方式宣告:司法腐败是正义的毒瘤,而"主观误判"正是腐败的直接产物。 公众对"腐败审判"的愤怒,不是对"天道"的迷信,而是对"制度正义"的渴求。

司法公信力的重建,不靠"因果报应"的舆论想象,而靠"腐败必究"的制度铁律。唯有让每一位法官的裁量权都置于防腐机制的约束下,让每一次自由裁量都经得起廉洁的审视,法治的信仰才能在民众心中扎根——不再畏惧"主观误判"的阴影,只相信"程序正义"的光芒。

撰稿人: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调研室窦兰芳   康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