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廉评论网
作者:中廉委调研室
2026-03-30 13:59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协副主席李卫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秀成、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原一级巡视员赵福增等多名高级别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这些典型案例的集中通报,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推进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动力,其制度创新与实践成效已成为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本文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实践与制度演进,探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实践逻辑与制度路径。

一、无禁区反腐的实践逻辑:权力监督的全面覆盖与穿透力提升
从李卫明、张秀成到赵福增,三起案件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覆盖政协、人大司法监督、税务系统等关键领域,凸显反腐败“无禁区”原则;二是张秀成作为监察和司法系统“管规矩的人”被查,折射“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治理逻辑;三是案件查处呈现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特征,如赵福增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与山东省纪委监委联合办理。这些实践表明,反腐败斗争正从“打虎拍蝇”的震慑阶段,向权力监督的“全面覆盖”与“穿透治理”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实践逻辑,正围绕“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展开。无论是“关键少数”还是“重要领域”,无论是“显性腐败”还是“新型隐性腐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大数据监督、联合办案机制、风腐同查等手段,持续提升监督穿透力,确保“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例如,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整合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通过“智慧监督”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动态监测,精准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腐败行为。
二、制度创新的实践路径:从“破立并举”到“系统施治”的机制构建
山西省大同市纪委监委的改革实践,为纪检监察制度创新提供了鲜活样本。其经验表明,制度创新需坚持“破立并举、系统施治”:
1. 以制度建设筑牢“不能腐”的根基:通过清理、修订、完善制度机制,填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例如,大同市纪委监委依据新监察法修订办案制度,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制定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2. 以机构改革优化监督效能:通过调整内设机构职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基层监督力量,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如精简派驻机构、组建纪检监察协作区,破解基层监督力量分散难题。例如,某省通过整合派驻机构,将“单兵作战”转为“集团作战”,查处效率提升40%。
3. 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督精准度:构建“智慧监督”平台,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对重点领域进行动态监测,实现“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线索筛查—案件突破”全流程数字化。例如,某市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公权力运行轨迹溯源系统,有效防范“影子腐败”。
这些制度创新实践,与“三不腐”机制形成有机衔接:“不敢腐”靠高压震慑,“不能腐”靠制度约束,“不想腐”靠思想教育。三者协同发力,推动反腐败从治标向治本深化。例如,某省通过“一案一整改”机制,在查处案件后同步开展制度漏洞分析,推动相关领域制度重建,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三、系统施治的效能提升:贯通监督体系与强化治理协同
反腐败斗争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需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协同联动”的监督治理体系。当前实践呈现三大趋势:
1. 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司法、财会等监督贯通协调。例如,大同市纪委监委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2025年受理司法、执法机关移送线索1680件,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
2. 强化“关键少数”监督与基层治理:通过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制定“关键少数”问题线索排查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和基层权力的监督。同时,通过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例如,某市建立“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台账,对决策、执行、用权全过程记录,防范“一言堂”问题。
3. 以文化浸润筑牢思想防线:将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智慧与现代廉洁文化建设结合,通过警示教育、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例如,某省开展“家风助廉”活动,组织干部家属签订廉洁承诺书,通过家庭监督强化廉洁意识。
这种系统治理模式,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的生动体现。通过责任协同、工作协同、措施协同,反腐败斗争正从单一惩治转向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例如,某市通过“纪巡审”联动监督机制,整合巡察、审计、纪检监察力量,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政治体检”,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8%。
四、未来展望: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当前,反腐败斗争已进入“深水区”与“攻坚期”。面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利益链条复杂交织等新挑战,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进一步聚焦:
● 深化制度创新:针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监督机制,压缩腐败滋生空间。例如,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的透明机制,防范“期权式腐败”。
● 强化科技赋能:推动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提升监督智能化水平。例如,开发腐败行为预测模型,对高风险领域进行预警防控。
● 厚植廉洁文化:将廉洁教育融入干部培养全周期,培育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通过建设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活动,营造“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 完善协同机制:健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贯通协调机制,构建严密监督网络。例如,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督数据实时交互、监督力量统筹调度。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只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制度创新推动治理效能提升,以系统施治巩固“三不腐”机制,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清障护航,实现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需以自我革命精神锤炼自身,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