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拟修订 专家解读四大新变化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6-07 10:21

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26年7月5日。此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分别在2002年和2019年历经过两次修订。针对此次修订,住建部称,旨在“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此次征求意见的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缴存的覆盖人群以及使用范围等方面都有哪些新变化?


首先,此次征求意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四大变化:


第一:缴存覆盖面扩大了;


第二:使用范围拓宽了;


第三:资金管理机制优化了;


第四:更加注重提升服务效能。


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有怎样的考量?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这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扩大了缴存覆盖面。它明确提出,原条例规定的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也可以参照条例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就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的群体进一步扩大了。这一调整,主要是顺应了当前就业结构的变化。从就业结构看,我国人口和就业结构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灵活就业的新就业群体规模在快速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就有必要对《条例》的缴存机制进行健全完善,支持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从购房租房到修房养房“扩围”透出什么信号?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这次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把提取用途延伸到装修和支付物业费这些“养房”的环节,顺应了广大缴存人住房消费场景的变化,使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更加立体、更加全面。从购房、租房、大修、翻建,到此次新增的装修、物业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用途已经能够覆盖缴存人住房消费中的大多数主要场景,能够有效帮助缴存人减轻住房消费的负担,住房公积金的民生底色也因此得到进一步强化。还有一点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这次在提取用途中增加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就为未来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出台更多便民惠民政策预留了弹性空间,可以结合住房公积金运行状况和居民住房需求的变化,继续探索提取用途的扩大。


盘活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兼顾多元化需求?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这次调整把握住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之间的平衡。不同城市实际可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规模存在很大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说是“沉睡的资金”。住房公积金提取用途调整如果放得太宽、推得太急,特别是如果不顾各地差异搞“一刀切”,反而有可能对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转造成冲击,影响制度惠及更多缴存人。也有建议把资金提取范围扩得更广,比如买家电等。但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公共政策,不仅要支持大家使用,也要兼顾资金安全、制度稳健运行。当前还是要围绕住房消费,先把老百姓需求迫切的住房装修、物业费放开,在保障系统平稳运转的前提下,才能把好事办实、办稳、办好。

(责任编辑   贾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