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学校长,为何登上西安市纪委国庆重磅通报?

来源:国廉评论app

作者:康桥

2026-10-01 10:49

国庆 77 周年前夕,西安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房日宏赫然在列。通报措辞严厉,事实清晰:2018 年 8 月至 2025 年 10 月,长达七年多的时间里,房日宏长期违规公款吃喝、购买烟酒,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通过虚列开支套取学校办公经费予以报销;更通过截留课后服务费、违规收取转校费及校服征订劳务费等方式设立 “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最终,房日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下图为西安市纪委监委官方通报页面:

将时间跨度、职级层级与处理尺度叠加审视,此案释放的治理信号远超出个案本身。

其一,节点通报的震慑效应正在制度化、常态化。中秋、国庆双节人情往来频繁,是防止 “四风” 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关键节点。从年头到年尾、从假日到节日,节点上的警钟越敲越响,传递的信号清晰而坚定:作风建设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把节点上的 “严” 转化为常态长效的 “严”。国庆 77 周年这一特殊时刻的通报,不是应景之作,而是 “节点即考点” 的制度自觉。

其二,执纪下沉折射 “无死角” 的反腐逻辑。房日宏不过是一名小学校长,既非高级干部,亦非要害岗位。然而,正是这样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其违纪违法行为被纳入市级纪委监委的公开通报视野,与市级部门原巡视员、原支队长等一同 “上榜”。这说明,作风建设没有 “免检单位”,反腐没有 “级别豁免”。小学校长手中握有课后服务费、转校费、校服征订劳务费等资源的分配权,权力虽小,却直接关联学生和家长利益,关乎教育公平的微观感受。对此类 “微腐败” 的零容忍,恰恰是对 “群众利益无小事” 最务实的回应。

其三,七年多的时间跨度,暴露的是监督机制的深层短板。从 2018 年 8 月到 2025 年 10 月,房日宏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七年有余。通报中 “长期”“多次”“虚列开支” 等表述,说明其行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形成了一套稳定的操作模式。虚列开支套取办公经费、截留课后服务费设立 “小金库”,这些手段并非高明,却能在相当长时间内未被有效发现和制止,值得反思。基层学校的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是否存在 “管得着却看不见” 或 “看得见却管不了” 的盲区?通报中 “上述典型问题充分印证抓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的表述,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正面回应。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房日宏案并非孤例。节前集中通报典型问题,释放出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已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的常规动作。通报背后,是一条清晰的治理逻辑:以节点的 “严” 倒逼日常的 “实”,以个案的 “破” 推动制度的 “立”。

对于教育系统而言,房日宏案更是一记沉重的警钟。课后服务费是 “双减” 政策落地的重要支撑,转校费、校服征订费直接涉及家长的经济负担。当这些资金被截留、挪用,损害的不仅是财政纪律,更是公众对教育公平的信任基础。一线教师的课后服务补助被克扣,而校长拿这笔钱请客送礼、发人情补贴,伤害的是整个教师队伍的积极性。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国庆 77 周年前的这则通报,重申了一个朴素的道理: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岗位,监督面前没有例外的权力。越是基层,越要扎紧制度的篱笆;越是 “小节”,越要守住廉洁的底线。房日宏案的价值,不在于一个人的落马,而在于它昭示的方向 —— 反腐没有空档期,作风建设没有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