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3 10:54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洪海被“双开”的消息,再次引发社会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关注。从一名高级领导干部到沦为阶下囚,王洪海的腐败之路充满了警示。
据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王洪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涵盖了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等多个方面,其行为完全背离了党的宗旨和性质,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多重违纪:王洪海的腐败行为
王洪海的违纪违法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恶劣。调查结果显示,他不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更是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
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王洪海多次在中秋节、春节等关键节点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的礼品礼金。
他还接受私营企业主邀请,安排家属赴国内外多地旅游,所有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更为严重的是,王洪海长期借用私营企业的汽车,供其本人和家人使用,车辆相关费用也由私营企业主承担。
王洪海还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执纪执法:一以贯之的严的基调
王洪海案的查处体现了执纪执法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抓到底、毫不松懈”的坚定决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
对王洪海的处理结果也表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用好从严监督执纪的利器,对顶风违纪行为速查严处,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王洪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教训深刻:不收敛不收手的后果
王洪海案的通报指出,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这一表述凸显了王洪海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无视党纪国法,漠视党中央三令五申,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之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
王洪海案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手的典型。
这类行为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最终不仅毁了个人前程,更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标本兼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王洪海案以及其他类似案件的查处,反映了党中央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扛牢作风建设政治责任。
要建立健全经常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不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
要紧盯“四风”老问题新情况,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露头就打,对不作为乱作为、加重基层负担等现象及时纠正,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王洪海案的查处,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到中国进出口银行原公司客户部总经理朱灿璋,再到王洪海,这些典型案例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党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才能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天津观察室 康桥)